**礦分礦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狀
甲方:***************礦 分礦
乙方:安全員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管理層層負責的制度,發揮乙方在礦山管理崗位的職能作用,特與乙方簽訂本責任狀,乙方要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帶頭執行礦山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技術性、安全性要求,安排本班人員科學合理地進行采掘作業。
二、認真學習礦山安全生產知識,收集并掌握礦山生產現場人員、機器、環境、方法、材料各環節安全情況資料,為礦長、工區長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學、合理的建議。
三、積極配合安全礦長,認真開展各種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做好生產過程中的監督檢查、落實考核、匯報總結等各項相關安全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四、協助工區長搞好本工區工作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工作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防護措施,對所在工作面采掘作業、班組工人的安全負全面和直接管理責任。
五、對任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勞動紀律與冒險蠻干行為、對勞保用品穿戴不齊者必須嚴厲批評與糾正,杜絕不安全的作業方式。
六、每日對本班組采掘工作面的頂板,邊幫,以及機器設備、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險情立即停止作業,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及時消除隱患。重大不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給跟班礦長,足以影響人員安全的,安全員有權立即停產撤人,直至隱患排除。
七、每班上班前應與安全員互相配合,在井口或其他安全位置召開不少于10分鐘的班前會,會后排隊下井;8小時工作期間,工區長應管理好工人,不得私自提前上井;到點下班前區長應組織工人有次序升井。
八、其它應盡責任。
九、本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執行,至2013年3月1日止。
甲方:***************礦 分礦 代表:
乙方:安全員 簽章:
簽訂時間:2012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