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壁鎮2012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狀
為預防和減少露天采石場、煤矸石磚廠安全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進一步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日常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雄壁鎮安監站決定與鎮域內各非煤礦山企業簽定2012年安全生產責任狀,要求各非煤礦山作業單位認真貫徹,嚴格兌現。
一、非煤礦山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機構,制定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作業人員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和從事生產作業。
二、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應當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三、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從業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生產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嚴格安全生產條件,強化安全監督,做好生產機器的維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由鎮安監站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
五、采石、采土應當采用臺階式開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嚴禁采用擴壺式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不能采用臺階式開采的,應當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 一律實施中深孔爆破,分層高度不得超過15-20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根據巖體的穩定性確定,但最大不得超過60度。
六、進入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和防塵口罩。嚴禁在同一坡面上下雙層或者多層同時作業。
七、爆破員在爆破時,要明確有專人監控,并待所有人員撤離爆破區至安全地帶時,方可進行爆破。要求定時定向進行爆破,在大霧天、黃昏、夜晚等嚴禁爆破。
八、做好供電安全措施,按時檢查供電線路和配電裝置。
九、企業對從業人員必須實行上班簽到制,從業人員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嚴禁夜間作業。
十一、執行交通法規,嚴禁非法運輸行為;
十二、作業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的職責,并與最近的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上述各項要求,希望各非煤礦山作業單位認真貫徹執行。一旦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本責任狀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雄壁鎮安監站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法人) :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