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施救系統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事故防范意識,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使礦井遇供水施救系統事故時避免發生混亂,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響程度,提高調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處理災害事故的應變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1、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總指揮:張孬
副總揮:劉陽輝、秦國棟、林紅艷、張元奇
成員:王茂欽、劉振海、牛樹林 王志剛、張文孝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對井上、井下發生供水施救系統故障時,必須在較短時間內恢復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管理和組織。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知識培訓。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人、財物的組織和調配。
4、負責物資的管理。
四、程序
1、調度值班員接到發生故障時,由領導小組、副指揮長(機電副礦長),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斷,制定解決方案。
2、凡被通知的單位和人員都應作好一切恢復供水施救系統的人力、物力的準備工作,聽候安排。
3、調度員隨時向總指揮匯報處理的進展情況。
4、供水施救系統維修工必須服從調度指揮。
5、事故處理完畢后,各采掘機運隊積極組織人員恢復正常生產。
紅旗三礦 2011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