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泰煤業二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編制小組
組長:孟憲達
副組長
蘇 臣、劉福祥、金 鑫、關朝森、劉平志
付勝輝、陳忠華、楊寶偉、李廣新
成 員
趙洪煜、楊澤龍、林大勇、陳忠林
王躍臣、王鐵軍、馬志國、崔 明
李 國、顧元春、岳紅軍、仲繼武
蘆 葦、王學彬 徐彥軍 賈福明
目 錄
說明…………………………………………………………8(生產)
第一部分
礦井概況………………………………………………9 (生產)
第二部分
地面及井下預防水災…………………………………11 (生產)
預防瓦斯事故的措施…………………………………16(通風)
預防煤塵事故的措施…………………………………18(通風)
預防火災發生的措施…………………………………18(通風)
預防水災事故措施……………………………………23(生產)
機電事故預防措施……………………………………25(機電)
礦井發生災變后緊急措………………………………26(安全)
災害處理人員職責……………………………………29(安全)
事故處理人員通知順序………………………………30(安全)
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31(安全)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處理計劃………………………………32(安全)
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指揮系統……………………32(安全)
災變事故處理指揮組織機構人員聯系方式………………34(安全)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35(綜合)
礦井災變事故處理計劃的啟動方式………………………36(綜合)
礦井重大突發災變事故的處理計劃………………………37(安全)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災害)的處理計劃………………41(通風)
礦井頂板事故的處理計劃…………………………………42(生產)
人員援助……………………………………………………45(安全)
礦井水災事故的處理避災路線……………………………45(生產)
井下機電處理計劃……………………………………47(機電)
水災事故的處理計劃…………………………………47(生產)
運輸事故處理計劃……………………………………49(機電)
主扇事故處理計劃……………………………………49(機電)
第三部分
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災害現場人員原則…50(通風)
第四部分
發生事故災害時自救與互救措施……………………52(安全)
第五部分
避災路線………………………………………………60(通風)
說明: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九條規定:“煤礦企業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并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亞泰二礦結合本身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編制了《亞泰二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預防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在煤礦事故發生時,避免事故面擴大,結合礦井2012年生產計劃和現場實際進行編制。本《計劃》做為二礦所有人員及二礦救護處理事故、搶救人員的行動綱領,以便將事故消滅在初期階段或防止事故擴大,把事故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要求全礦職工認真學習,并認真落實。
第一部分:礦井概況
礦井介紹
雙鴨山亞泰煤業有限公司二井位于寶山礦西南部,西北與四方臺礦相鄰,東到F5斷層,淺部至煤層露頭,深部至平衡表外儲量或深部邊界負800m標高。井田走向長度2.4km,傾斜長2 km,面積4.8 km2。距雙鴨山市25km,距雙(雙鴨山)七(七星)公路2km,有鐵路運煤專線與雙鴨山礦業集團礦區鐵路相通,交通方便。
自然地理
井區地勢平坦,北部為低山丘陵,中部扁石河橫過井田,一般標高為140m至190m,河谷區最低標高131m,扁食河由西往東到李津圍子附近同七星河匯合,在井田范圍內河寬15~25米,河深1.5~2.5米,流量1m3/s,最高洪水位標高為上段+160m,下段+131.2m.東部有磨石嘴山,山頂標高+234m,最高洪水位+157m。
本地區屬寒溫帶大陸性氣候,年內溫差變化較大。冬季嚴寒少雪,春季風大易旱,秋季降溫快易澇。年最高氣溫35℃,分布在7、8月份;最低氣溫-36℃,分布在12月至翌年1月份。凍結期平均180天,始于當年11月至翌年4月,凍土深2m左右。年降雨量300至500毫米,集中在7至9月份。年蒸發量為800-1000mm,冬季多西北風,夏季多東南風,風力多2至3級,最大可達8級。
雙鴨山地區的地震烈度,根據國家地震資料都在6度以下,而且都是深源地震,雙鴨山地區沒有發生過強烈地震的記錄。
儲量:1)工業儲量:1.5764Mt。
2)可采儲量:1.2756Mt。
煤層情況:1)可采煤層數:4層。20、30、31、41層。
每層間距5——25米
2)可采煤層總厚度:3.2m。
3)煤層傾角:10~40°。
2、通風系統
雙鴨山亞泰煤業有限公司二井的通風系統為兩入一回系統,采用中央并列式的通風方式,通風方法為抽出式。一段主井、一段副井二條斜井入風,專用排風井回風。中央采區安設兩臺同型號,同等能力對旋軸流式風,風機型號為BDK60-8-№28型,電機型號為YBF560M2-8,電機功為2×450kw,主扇額定風量為8400--12060m3/min,額定風壓280mmH2O,礦井總入風量為7260m3/min,礦井總排風量為7428 m3/min礦井通風能力滿足生產要求。我礦經鑒定為高瓦斯礦井,煤塵爆炸指數為36.8%,具有爆炸性。
我礦的運輸系統主要以絞車提升,設置了4臺絞車,頭段、二段各兩臺絞車,主井作為主要提升井,副井用于輔助提升井,主要用于下料和提升人員。
3、水文地質及瓦斯
1)、礦井涌水量預計
二礦淺部處于+50標高以上斜坡區,深部才到河下區,因此與河流及砂層水力聯系很小,從1982年-80米標高開始到1992年底已回采到-580米標高,十多年來涌水量最大平均為243米3/小時,正常涌水量203米3/小時。該井現-80米標高以上涌水量為110~145米3/小時。
2)、瓦斯
根據二礦近幾年的瓦斯等級鑒定,采用取平均值的辦法計算出絕對瓦斯涌出量為8.1950m3/min,設計能力為21萬噸/a,則其相對瓦斯涌出量19.67m3/t,屬于高瓦斯礦井。煤塵爆炸指數為36.8%,煤層有爆炸危險性,煤層沒有自然發火現象。
4、煤層、煤質
本區含煤地層為上侏羅系含煤地帶,總厚度900m左右,井田內可采煤層九個,總厚度7.2m,其特點為:
a、全區發育的煤層較少,有30、41兩個煤層,局部發育的煤層較多,有10、15、20、31、35、38、39等??刹擅簩訛?5、20、30、38、41五個煤層;
b、煤層均為薄煤層,厚度均在1.0m以下;
c、復含煤層多;
d、層間距一般較小,在10~20m之間,個別的達40m。
5、儲量及服務年限
煤業二礦地質儲量為1963.32萬t,礦井工業儲量為1458.75萬t,礦井設計可采儲量為874.43萬t,原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21Mt/a,根據煤層賦存條件,儲量備用系數取1.4,礦井服務年限為29.7a。根據《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的要求,礦井設計生產能力提升至50Mt/a,礦井服務年限應在12.5a以上;二井設計生產能力提升至30Mt/a時,礦井服務年限為20.8a,達到《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的要求。
6、煤柱
井田邊界煤柱寬20M,斷層煤柱20M,井筒兩側煤柱各30M,高壓線路、公路下、河下應留設合理的煤柱或房柱法采煤。采取相應的回采措施,以免造成上述破壞。
第二部分、地面及井下災害預防
地面預防水災
1、必須仔細地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保證汛期工業廣場居民區不受水害威脅。
2、輔助提升斜井上部的地面塌陷,今年仍需進行觀測,發現隱患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井下安全生產。
3、工業廣場范圍內的排水渠,雨季前有關部門應認真進行檢查,如有隱患要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及時清除隱患,確保汛期水流暢通,不受水害威脅。
4、繼續做好主、副井、風井、井筒的汛期安全防護工作,必要時把防汛物資儲備到現場,預防萬一。
礦井預防水災
1、清倉工作應重視,做到一倉清理,一倉使用,一倉備用的原則,確保水倉始終處于最大容積和最低水位,要確保水倉水泵安全運轉,保證安全生產。
2、繼續做好礦井水的涌出量觀測及分析工作,給排水工作提出可靠的數據。
3、繼續做好礦井積水的調查工作,重點-470水平積水區和二段風井風道空區密閉積水調查,與采掘活動有直接影響的區域要重點進行調查核實。我礦現有積水21處(老空巷積水11處,老巷積水10處),具體積水情況見充水性圖,在進行回采和掘進設計時,要認真核對周圍的積水情況,以保證安全生產。
4、要加強對各出水點涌水量的觀測,井巷出水點的位置、水量、空區及老窯積水范圍、標高和積水量都必須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要建立涌水量觀測記錄,當發現正常涌水量發生變化時,要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5、已報廢的煤倉,報廢后必須拆除倉嘴,放掉存貨,確保不能積水。
6、做好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回采工作面過鉆孔時,應檢查封孔情況,如發現封孔情況不好要有防治水措施,掘進工作面要有防斷層構造突水措施,應防止突水事故的發生,如有突水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傊?,全礦職工要重視防治水工作,特別是技術人員和安全部門,嚴把水害事故關,在2012年杜絕水害事故發生。
7、與周邊小煤井簽訂防汛協議,并對周邊小煤井進行監測,查清其是否有越界開采行為,是否與本礦聯通。
8、所有工作面在對透空區、盲巷、大斷層、破碎帶和褶曲軸部、時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并報相關單位審批后執行。
9、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筑物必須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標高,防止下雨時洪水涌向地面生產區。
10、地面挖掘排水溝,必須保證排水溝暢通無阻。檢查封堵地面鉆孔防止地面水進入井下,并備有沙袋,必要時堵截地表水涌進井下。
11、礦井排水設備可以在《煤礦安規程》規定的時間內將礦井的最大涌水排至地面。
12、井下中央變電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標高,應分別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大巷連接處的地板標高高出0.5米,在水泵房和中央變電所設置密閉門,保證水災時水泵照常運轉。
13、保證井下水泵房水泵日常檢查、維修保養處于完好狀態。
14、保證水倉定期清理,保證有足夠的容積,備用水泵做好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必須處于完好狀態。
15、生產施工過程中,要探明巷道、采空區、斷層帶、鉆探孔是否有殘留空巷水(主要是下山空巷),必須做到“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情況調查不清楚不許施工。
16、在接近可能有老窯或采空區地段掘進巷道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理,后生產”的探放水原則;
17、調查清楚報廢小井及正在開采的小井的開采范圍和開采深度,查清積水情況,能疏干疏干,不能疏干的要按設計留足隔離煤柱;
18、在水文地質有疑慮的區域開采過程中,必須貫徹“有疑必探,探放結合,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因地下水靜儲量有限,為避免突發性潰水事故發生,采取探放與疏排結合的措施,可消除礦井水患威脅,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19、探放水設備選擇
根據礦井的具體情況,結合其他生產礦井探放水設備的配置經驗,確定本礦井探放水設備選用ZYJ-280/150架柱式鉆機,ZY-350ZY-650座式鉆機,每個工作面配備一臺。根據礦井具體條件,也可采用MYZ-150型鉆機或潛孔鉆機探放水。
20、礦井防水煤(巖)柱的留設
21、煤柱:斷層一側30~50m煤柱;礦井境界30m;采區境界一側留15m;
22、水淹區或老窯積水區防水煤(巖)柱的留設:
在水淹區下或老窯積水區下掘進時,巷道與水體之間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
在水淹區下或老窯積水區下同一煤層中進行開采時,先查明積水區邊界,然后用《采礦工程設計手冊》(2003年版下冊)中的式8-10-1~8-10-13計算防水煤柱厚度。
在水淹區下或老窯積水區下的煤層中進行回采時,防水(煤)巖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導水裂隙帶最大高度與保護帶厚度之和。
23、本采區地面有扁石河通過,開采前必須按《建筑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2000年版)中的關于“水體下采煤的安全煤巖柱設計方法”留夠煤巖柱,防止扁石河水潰入井下。
24、與淺部小煤礦留設有足夠的隔離煤柱,生產時不得開采設計留設的上部隔離煤柱。
25、采掘或其它作業時,作業地點發現明顯突水征兆或大量涌水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作業人員。
26、地質鉆孔要進行封孔質量檢查,在采掘接近鉆孔時,應注意采取措施。
27、必須定期的對礦井范圍內和相鄰淺部小煤礦的開采情況, 進行收集、調查、核實,并在本礦井的開采圖上明確標出,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監督,一旦發現越界開采,應通過有關部門予以制止,嚴防小煤礦的老空積水突入本礦,給本礦造成損失。
28、采掘頭揭穿強含水層、導水斷層、導水裂隙前,設計采用鉆機進行探放水。
29、必須制定礦井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遵照執行。
30、每一次下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井田附近的地面塌落和裂隙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及時處理;
31、礦井井上下對照圖上隨時標注井下開采的位置及采空區位置;
32、每年夏季汛前,由礦長組織人力、物力對地面防洪設施情況進行實地檢查、處理;
33、地面防洪以預防為主,物資材料工具應落實,井口場地應對水溝進行檢查清理并匯報;
34、對雨季時的防洪及排水工作,要納入安全生產的工作議程中,并嚴格執行;
35、對地面塌陷坑要及時回填、碾壓密實、減少大氣降水對礦井涌水的補給;
36、防汛期間防汛指揮部成員24小時在單位值班,不得離崗,各單位必須有一名段干值班,隨時聽從指揮部指揮。每班設一專人對井下所有排水地點進行巡查,如發現涌水量異常要立即向調度室匯報。
37、緊急情況下,井下是否撤人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一人即可下達命令做出決定。
38、防汛期間本企業的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對玩忽職守、擅離崗位、不服從命令,企業將對其嚴懲。
39、電話工要經常檢查通訊線路及時維修。保證井上下通訊的暢通。
40、協助公司與寶山區煤炭工業局管理部門了解周邊及礦界內小煤礦的防排水系統及防排水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有備無患。
采空區防治水對于右部區30層空區、二段六片41層空區、二段二片15層空區、-320水平空區等報廢采區突水,有兩個防治方案:
41、如上述采區突發水災,盡可能開啟井下泵房全部水泵,剩余水量可順大巷流入井底-470水倉,如-470水倉在抽不過來,在-140大巷與二段-320大巷用沙土袋筑壩,將水導入二段副井井筒,保護二段470排水系統正常工作;
42、-470有較大突水時,首先撤離-470所有工作人員。撤離路線可以走二段風井到一段風井升入地面。盡可能多開啟-320水泵房排水系統,以保證井下排水系統能正常工作;
(三)預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1、停止主扇運轉,必須制定停風、恢復通風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及時貫徹相關單位;受主扇停運影響范圍內必須停止一切作業,人員全部回撤到有自然風流的安全地點,其中掘進隊組必須將局扇停運,在無風巷道口打設柵欄嚴禁人員進入無風區;停風期間一切人員必須聽從瓦斯檢查人員指揮,待正常通風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生產。
2、井下用風地點所需風量,按《煤礦安全規程》進行計算配風量,并保證供風量等于或大于需風量。
3、掘進工作面開工后,要一次送到位并構成獨立通風系統,如需中途停工則不得停風,否則要立即封閉。
4、井下一律不得停局扇,否則必須停電撤人,井下因檢修造成停電停風的必須有停電停風報告單、有局扇停電的安全技術措施。
5、在生產區域掘新巷道前,必須提前三天或一周編制局部通風設計和施工措施,報通風部審批,經通風總批準后方可施工,前進20米后做停風瓦斯鑒定。
6、瓦斯重點工作面必須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并嚴格貫徹執行。
7、現重點瓦斯區域進行瓦斯抽放的采煤隊組必須加強嚴細日常打鉆抽放工作的各項管理,確保仰角空區、煤體的瓦斯抽放率,確保安全生產。
8、采掘隊組放炮時,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
9、瓦檢員發現瓦斯超限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立即向礦調度和通風部匯報,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及時處理,并在現場監督。
10、瓦檢員必須認真檢查本責任區通風、瓦斯、煤塵情況,并做好記錄。
11、采掘工作面對透空區、盲巷、大斷層、破碎帶和褶曲軸部時必須由采掘技術部門、編制防瓦斯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透前20米由生產部地測組負責下發對透通知單,透前三天由施工單位通知通風部共同采取防治措施,通風部做好透后的系統調整工作。
12、臨時停工的工作面不能停風,停工停風的工作面、超過6米的獨頭巷道必須及時設置柵欄和警標,并在24小時內封閉,設瓦斯檢查點進行檢查。
13、恢復停風的巷道、采煤工作面接近已封閉的停工區域,必須事先制定排放瓦斯措施,進行瓦斯排放,嚴格按措施認真執行。
14、嚴禁不合理的串聯風、老塘通風、局扇采煤、無風作業和利用采后工作面通風。
15、井下確需進行風、電焊等作業,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長批準,并指定專人現場檢查監護。
16、通風部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17條、第240條有關規定:對采過的橫川及時打設密閉;對回采結束后的工作面,采區封閉在45天內必須完成。
17、新開拓煤層在接露煤層時,一定要進行瓦斯鑒定,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四)預防煤塵事故的措施。
1、井下裝煤站、溜煤眼、煤倉口、車場、翻罐、溜子搭接處、采煤工作面上下巷等易產生煤塵的地點,必須安設定點噴霧灑水裝置并堅持使用。
2、礦井建立定期清掃、刷白、清洗煤塵制度,清除各積塵地點的積塵。
3、使用采煤機工作面,采煤機的內外噴霧必須完好,并且能真正達到防降塵效果,嚴禁干割、干裝;炮采工作面必須采取濕式打眼,堅持使用炮泥、水炮泥。
4、為降低回采過程中的產塵量,必須事先對要回采的煤體進行注水工作,避免采煤工作面在回采過程中煤塵飛揚而引起煤塵事故。
5、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必須按要求安設風流凈化水幕并堅持使用,回風巷道要定期清掃沖洗沉積煤塵。
6、掘進工作面必須采取濕式鑿巖,使用炮泥、水炮泥;礦井通風部門要為掘進工作面移設好防降塵用的回風凈化、放炮噴霧等防塵設施,并應及時沖洗巷道兩幫。
7、運輸系統的各轉載點必須按要求設置灑水裝置,以降低煤炭在運輸過程中再次破碎的產塵量。
6、所有采區主要入風道要設置巖棚或隔爆水袋,以防止災害蔓延;采煤工作面入、排風道設輔助隔爆。
(三)預防火災發生的措施:
1、預防外因火災措施:
1)、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2)、主要進風井口應安裝防火鐵門,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礦井還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井下的安全措施,加強保衛驗身人員的檢查力度。
3)、井下機電硐室均應設置防火鐵門,主要硐室應備足砂箱、滅火器等防滅火工具,其存放地點不得遠離運轉的機械設備、機電硐室的看守人員。
4)、井下嚴禁存放易燃的油類物質,油類物質在井下運送過程中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
5)井下用過的棉紗、布頭等易燃品要放入帶蓋專用鐵箱內,不準亂放,并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面處理。
6)井下禁止用燈泡和電阻烘烤取暖。
7)、井下嚴禁風電焊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硐室、主要進風巷和井內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作業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礦長批準。
8)、在井上下建立消防材料庫,并按規定配備防火器材,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9)、膠皮風筒不準與電纜混掛。
10)通風科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52條、第218條規定,建立完善的井下防塵和消防管路系統,軌道運輸大巷每隔100米設三通閥門,運輸皮帶道每隔50米設三通閥門。
11)、串聯通風工作面不允許用可燃性支護材料。
2、預防內因火災措施:
1)、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工程中,必須將浮煤清理干凈,避免采空區內積存浮煤。
2)、回采后的工作面要及時封閉,達到不漏風,防止空區內剩余煤氧化生熱及自燃。
3)、封空密閉必須按要求預留觀測孔、措施孔、反水孔,定期觀測采空區內的溫度、有害氣體濃度,確定空區內有無煤體自燃現象,以便采取注漿等控制性措施。
3、預防礦井滅火措施:
1)、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必須隨采煤工作面的推進通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區開采結束后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墻,全部封閉采區。
2)、回采工作面采完后和不用的舊巷都必須立即永久徹底封閉,炮采工作面回采結束10天內必須予以永久封閉;機采工作面回采結束20天內必須予以永久封閉,綜采工作面回采結束35天內必須予以永久封閉。對采面的上、下出口和相連通的巷道,必須做到隨采面推進,對已采過的上、下出口或相連通巷道及時封閉或在防火門套上進行及時封堵。
4、防滅火密閉設計:
1)、建筑防火密閉為主要封閉采空區,將井下需要防火或滅火的區域進行封閉后斷絕其氧氣來源,防止火災發生或阻止火災持續與蔓延,達到防火或滅火的目的。為了抓住密閉防火的有利時機,應根據煤的自燃發火期,科學地安排密閉的時間?;夭晒ぷ髅婊夭山Y束后要及時進行密閉,不得長期對停采工作面進行通風。為了保證施工東五采區一片采空區封閉密閉的安全,對其主要設計要求如下:
2)、密閉前5m內必須支護牢固,防止冒頂、片幫事故。 瓦斯礦井采用密閉滅火時,密閉結構必須具有足夠的防爆能力。一般采用沙(±)袋密閉作掩體,再建筑永久密閉。
3)、 封閉火區時,應依照正、負壓通風方式和瓦斯涌出量的大小來合理確定密閉順序。有瓦斯爆炸危險時,一般進、回風側同時砌筑密閉,做到邊檢測、邊通風、邊密閉,最后同時迅速封閉密閉通風口,迅速撤出工作人員。
4)、 密閉過程中,必須嚴格掌握采空區氣體的爆炸危險趨向,采取正確的通風措施。建議采用爆炸三角形法判斷采空區氣體的爆炸危險性和危險趨向,必須確保密閉的工程質量,按質量要求驗收。
5)、 必須繪制封閉系統圖(實施后的實際封閉方案圖),建立密閉管理卡片或火區管理卡片。所有密閉都必須編號、登記、上圖。密閉管理卡片或火區管理卡片內容包括密閉編號、密閉地點、巷道傾角、墻體結構、性能要求、建筑日期及完好程度、維修記錄、觀測記錄等。 6)、密閉必須安設柵欄、警標和記事牌。記事牌內容包括密閉編號、密閉地點、密閉檢查觀測記錄。 必須加強密閉的檢查和維修,保證密閉完好。 密閉位置的選擇應在確保施工安全的條件下使封閉范圍盡可能小。
7)、 指定有代表性的回風側密閉,用氣體檢測管測定封閉區內、外的O2、CO、CO2和CH4等氣體濃度,用分辨率不低于0.2℃的溫度計測定封閉區內、外的空氣溫度及密閉四幫煤、巖溫度,每天測定一次。定期用采樣球膽采集封閉區氣樣,送化驗室進行氣體成分分析。 每次測定都必須仔細填寫觀測記錄,至少記錄觀測地點、觀測日期和觀測人名,并填繪觀測曲線。
5、防滅火密閉設計及要求
1)、密閉位置的選擇應在確保施工安全的條件下使封閉范圍盡可能小,密閉位置應選擇在動壓影響小、圍巖穩定、巷道規整的巷段內,密閉外側離巷口應留有4~5m的距離。密閉的總體結構包括墻體和輔助設施,密閉的墻體必須具有足夠的承壓強度、足夠的氣密性能和足夠的使用壽命,能滿足指定的特殊使用性能;密閉的輔助設施應根據需要配齊,永久密閉必須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永久密閉要求墻體結構穩定嚴密、材料經久耐用,墻基與巷壁必須緊密結合,連成一體。永久密閉一般采用掏槽結構,也可采用錨桿注漿結構。煤巷密閉必須掏槽,幫槽深度為見實煤后0.5m,頂槽深度為見實煤后0.3m,底槽深度為見實煤后0.2m,掏槽寬度大于墻厚0.3m;巖巷不要求掏槽,但必須將松動巖體刨除,見硬巖體。 墻身應選用高強度材料砌筑或澆筑,且有足夠的厚度,墻面覆蓋層厚度應大于20mm。 在傾角超過30°的巷道砌筑密閉時,密閉墻體宜垂直于巷道軸線,并采用基座結構,用以承受側壓和墻體自重。墻基四周必須嵌入巷幫一定深度,巖壁宜大于0.5m,煤壁宜大于1m。墻體上方可充填河砂、粘土或粉煤灰等惰性材料或予以注漿。對密閉有防爆要求時宜選用沙(±)袋密閉作緩沖墻,再建筑永久密閉,在巷幫破裂的巷道中可選用充填型密閉,或對巷幫進行注漿處理。 要求承受一定的靜水壓力時,宜選用料石或混凝土密閉。料石密閉內側應邊砌邊用水泥砂漿抹面,靜水壓力大于0.1 MPa時,對于瓦斯礦井滅火還可起到阻爆的作用。 采取注水、注漿、注凝膠等措施可以降低密閉區內部溫度,加快滅火速度。
預防水災事故措施
1、地面塌陷積水,做好回填地面水排通道的清理工作。
2、做好水倉的清理工作,-140水倉-320水倉和-470水倉必須做到一倉清理,一倉備用,一倉使用。
3、做好空巷積水的管理工作,在開拓掘進中必須做到有疑必探。
4、下延回采時必須探明上部采區的積水情況,防止老頂垮落后有積水泄出。
5、定期對主排系統進行測能,保證排水效率。
6、加強對入井電纜,主排水泵供電設施的現場維護和檢查,確保供電安全可靠。
(五)預防頂板事故措施
1、對預掘、準備安裝與回撤的工作面,以及正在使用過程中的巷道,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及主管部室,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如工作面與四鄰的關系,已揭巷道有無斷層、褶曲地質構造情況,頂板巖性及破碎程度等;編制符合實際的規程與措施,主管部室嚴細審批,并負責監督貫徹及執行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新的變化時,要及時上報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
2、根據工作面的具體情況,合理選用支護形式和支護材料,特殊性支護如工作面遇地質構造時,必須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維護好頂板。合理采用煤層頂板管理方法,并做好已施工巷道的維護工作。
3、建立正常的工作面頂、底板觀測制度,搜集、整理礦壓數據。掌握地壓的顯現規律,以便制定有效的措施,指導生產。
4、掘進開拉門、跨巷施工及對透時,提前做好拉門點、跨巷點及對透點的巷道支護工作。
5、井下所有的作業場所都嚴禁空頂作業。施工人員必須在正規支護或臨時支護的掩護下方可施工。
6、對頂板破碎巷道可考慮采用架棚支護或其它方式加強支護。二段七片15層是頂板巖石層理較發育,不易留住,掘進時要加強頂板支護,可考慮采用5.2米長的錨索、預應力錨桿、鋼帶、金屬網聯合支護。對上、下兩巷易片幫的巷道,可采用預先打設預應力錨桿、掛鋼帶、金屬網或塑網進行固幫等。
8、對沿空留巷的巷道,選用合理的支護形式,如在五采15層下料道留巷,采取雙排錨索、網及預應力錨桿聯合支護。
9、每個掘進工作面必須提前備好五架鋼梁棚子及剎幫材料以便遇到地質構造頂板破碎時及時支護使用,如207隊施工右部區30層回風上山和203隊施工-470水平15層預計分別將于二月份和五月份遇到構造,必須提前備好加強支護材料。
10、巖巷必須及時噴漿,噴漿厚度不能少于設計要求,頂板破碎區錨噴掛網必須迎頭跟上。
11、節假日放假前一小班,必須做好停工前的檢查,加強工作面支護;開工前,一定要經礦、部、段三級聯合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開工。
12、維修失修的巷道時嚴禁分段施工,避免人員通過冒頂區造成傷人事故。
(六)、機電事故預防措施
1、防止失控的高溫熱源產生和存在?!睹旱V安全規程》及其執行說明要求嚴格對高溫熱源、明火和潛在的火源進行管理。
2、盡量不用或少用可燃材料,不得不用時應與潛在熱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工作面不得進行電氣焊接作業,如必須進行時,工作地點至少備有兩臺滅火器,且每次都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措施施工。
4、井下使用電焊風焊,運輸氧氣、乙炔瓶時,氧氣、乙炔瓶必須有迸發口保護罩,在礦車上運輸時,礦車必須有蓋。
5、工作面遇有堅硬的夾矸石等,必須用爆破的方法破落,不得用采煤機硬割,以免產生火花,引起火災。
6、工作面必須使用陰燃輸送帶,帶式輸送機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杜絕輸送帶麼擦導致高溫冒煙或明火現象。
7、及時清凈輸送帶下浮煤泥等,及時檢查更換磨損的托輥,防止輸送帶跑偏,托輥摩擦著火。
8、防止膠帶摩擦起火,膠帶輸送機應具有可靠的防打滑、防跑偏、超負菏保護和軸承長溫控制等綜合防護措施。
9、電氣設備嚴禁失爆,嚴禁使用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等方式接線,接線必須使用防爆接線盒,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器設備。
10、機電段長負責落實每天有專職電工對工作面及入、回風巷全部電器設備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電器設備失爆。
11、認真落實《煤礦安全規程》關于電氣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煤炭部頒發的有關電氣安全規程,保證礦井供電"三大保護"的正常投用,確保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爆率達100%,做到不防爆設備不入井,嚴把設備入井關。
12、加強機電技術管理,特別是采區機電技術管理,做到每項安裝工程之前,嚴格執行供電設計報告和審批制度。加強供電保護的技術管理,供電系統中的各種整定值不經審批不得變更。
13、加強井下機電設備巡回檢查制度,發現隱患立即處理。
14、嚴格執行設備入井前的驗收制度,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必須有防爆合格證,否則不準入井。
15、強化通訊工作,加強對井下通訊網絡的巡回檢查,做到重點工作面均安裝電話,保證生產指揮和救災指揮。
16、嚴格"停電作業票制度"特別是井下高壓系統或有局扇的供電系統,必須在停電作業的前一天(事故狀態除外)提出停電申請書,報請有關部室和礦領導批示后,按計劃停電作業。
(七)、為保證礦井發生災變后,緊急救災物資的的及時到位,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井上、下必須按要求標準設置消防材料庫,并嚴格執行消防材料庫構建位置及儲存的消防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材料庫地點設在負-140水平車場。
防滅火庫內存放材料:
(八)、災害處理人員職責
1、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計劃。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和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
3、各有關礦長:根據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備用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特別許可證。
4、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的命令,負責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
5、安全部長:根據批準的上述計劃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7、通風部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方式,注視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8、生產部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礦長的命令完成測量打眼工作。
9、機電運輸部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改變通風機的工作制度,并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送到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10、保衛組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礦區的正常工作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13、綜合部長: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4、供應部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并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到指定的地點。
16、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集團公司調度室及礦其它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傳達礦長的命令,通知值班電話員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動井下搶險救災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區人數。
17、考勤和礦燈自救器發放室負責人:應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自救器牌號碼,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姓名,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并在井口嚴格檢查、禁止入井。
(九)、參加事故處理人員通知順序
事故發現人
受 的 礦
災 井
害 下 調
影 人
響 員 度
公
司 礦揮 各 各
調 搶部 有 單
度 險成 關 位
指員 單 調
位 度
救護隊
受災害影響人員
(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1、堅持安全月活動,礦每周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經常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文件。
2、加強礦井質量標準化的意義教育,推進礦井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3、建立、健全各種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把住事故隱患關。
4、建立、健全各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學習作業規程,并嚴格按規程施工。
5、每半年由公司邀請雙礦集團救護大隊,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瓦斯、煤塵燃燒、爆炸試驗和有關自救器原理及使用方法的技術訓練。
6、廣泛開展群眾性的安全檢查活動,堅持旬檢、月檢,發現重大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蹤落實整改。
7、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做好新工人入井前的安全培訓工作。
第三部分 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處理計劃
一、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指揮系統及組織機構
1、指揮部
救災指揮部地點:二礦調度室
總指揮: 孟憲達(礦長)
副總指揮:蘇 臣(總工程師) 劉福祥(生產礦長)
金鑫(安全副礦長) 陳忠華(副礦長)
關朝森(機電副總) 劉平志(副總)
付勝輝(通風副總) 楊寶偉(副礦長)
指揮部成員: 趙洪煜(生產技術部部長) 馬志國(機電運輸部部長) 王鐵軍(綜合部部長) 林大勇(供應部部長) 王躍臣(勞動工資部部長) 楊澤龍(財務部部長)陳忠林(通風部部長)李春(安全部部長) 宋毅(調度長)崔明(保衛組組長)
2、前線指揮部
根據事故具體情況,設在井下易于處理事故的安全地點,具體成員、地點由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指定。
二、處理災變事故有關人員的任務和職責
救災指揮部成員,在接到災情報告后,要立即到調度室集合;在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報告災害的地點、性質和可能涉及的范圍等情況,分析、判斷災情,研究、制定救災方案;首先要確定通風方法和救災措施,盡快下達1號指令,迅速通知災區及受威脅區域人員的避災路線,確定井下前線指揮部的地點,確定首批入井指揮、救災人員,把情況匯報上級部門后再行動。
企業制定的救災組織機構必須聽從上級部門指揮。
1、礦長:是處理災變事故的全權指揮,在總工程師、各副礦長和礦山救護隊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變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副礦長及副總:根據人員營救和事故處理的作戰計劃,負責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設備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4、礦山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規定的任務,積極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采取各種縮小災害措施。
5、通風部部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為實現自然通風及恢復主扇運轉做好技術指導工作,重視主扇的工作狀況,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組織瓦斯排放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他措施。
6、安全部部長:安全部在礦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的礦安全保衛工作,行使領導、組織、檢查、處理職權,并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例、檢查、監督。
7、生產技術部部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撤人、和災害處理。
8、機電運輸部:負責完成搶救和處理事故中業務范圍內的任務。
9、井下各段隊段長、值班段長、班組長:按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清點人數,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并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在撤退前當班第一責任者負責將動力、主副風機饋電開關打到零位并閉鎖,關閉供水閥門。
10、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災情,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礦山救護隊、礦長和其它有關領導匯報,及時下達指揮部命令,隨時統計掌握井下人員情況。
11、醫院組成救護小組,迅速到達指揮部報到,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和運送工作。
12、綜合部要把一切可調動的車輛備好,聽從指揮部的調度,并與供應部做好救災后勤保障工作,綜合部(勞動工資部)還要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和家屬的思想工作。保衛組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組成糾察隊,維護現場秩序,禁止與救災無關的人員入井,保護公司財產,防止壞人破壞。
13、井下遇難人員升井后,勞動工資部要設專人進行登記,清點人數。救災人員入井時,由調度簽發入井證,一切人員憑證入井。
(一)災變事故處理指揮組織機構成員聯系方式
孟憲達…………………………………13803690468
蘇 臣…………………………………13555194883
金 鑫…………………………………13555158618
付勝輝…………………………………13846989215
劉福祥…………………………………13339336566
陳忠華…………………………………13089754155
李廣新…………………………………13555171855
楊寶偉…………………………………15699691000
關朝森…………………………………13604587190
劉平志…………………………………18945787633
通風部部長陳忠林……………………13946636450
安全部部長李 春……………………13624698519
生產技術部部長趙洪煜………………13351168355
機電運輸部部長馬志國………………13895897599
綜合部部長王鐵軍……………………13895882081
供應部部長林大勇……………………13104699789
調度長宋義……………………………4320699
勞動工資部部長王躍臣………………15146904666
保衛組組長崔 明……………………13214694567
礦務局救護隊…………………………………4013457
雙鴨山亞泰煤業有限公司……………………13555158618
亞泰集團安全保衛部………………0431-4952172-625
寶山區煤炭工業管理局………………………13159905406
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4013067
哈東分局………………………………………13089819836
趙玉卿………………………………………. 13904889283
張利斌…………………………………………13904889139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具體事務工作。辦公室設在礦井調度室,主任由礦長兼任或由礦長授權指定的副礦長或總工程師兼任,副主任由相關副礦長擔任,成員由有關副總工程師及有關部門人員共同組成。
(三)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礦山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根據事故災難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2、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保持聯系,傳達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
3、調動礦山應急救援力量,調配礦山應急救援資源;
4、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礦山應急救援技術組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礦山醫療救護工作;
5、調用礦山應急救援基礎資料與信息;
6、礦山事故擴大或專業領域救援力量、資源不足時,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及設備增援;
7、完成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救護隊組成,主要負責指揮井下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各種安全生產事故。下設專業小組:
1、搶險救災組:由礦山救護隊和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緊急調集的有關單位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技術專家組:由與煤礦有關的技術專家和企業技術人組成。主要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3、物資供應組(供應部):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的供應。
4、警戒保衛組(保衛組):保衛組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組成糾察隊,主要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禁止與救災無關的人員入井,保護企業財產,防止壞人破壞、人員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維持等工作。
5、醫療救護組:醫院組成救護小組,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
6、后勤保障組(綜合部):主要負責車輛調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人力資源部):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補償等善后處理事宜。
井下遇險人員升井后,人力資源要設專人進行登記,清點人數。救災人員入井時,由礦調度簽發入井證,一切人員憑證入井。
三、礦井災變事故處理計劃的啟動方式
礦井發生較大災害時,事故現場發現事故的第一人,要千方百計和利用各種通訊工具或其它方法,立即將災情報告給礦調度,礦調度應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得到總指揮批準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按下列順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迅速開展救災工作。
第一,礦值班領導、礦長、總工程師、救護隊。
第二,各副礦長及副總、調度長、通風安全部部長、事故單位、醫院。
第三,機電運輸部部長、生產技術部部長、供應部部長、保衛組組長、人力資源部部長。
第四,亞泰煤業總經理、亞泰煤業產業部、亞泰集團安保部、寶山區煤炭工業管理局、市煤炭工業管理局、市安全檢查支隊、哈東分局。
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急報告情況。
四、礦井重大突發災變事故的處理計劃
考慮現行生產狀況,影響生產安全的因素較多,因此要對礦井偶發事故、突變事故有足夠的思想準備,特別提出礦井重大事故的處理參考方案,以防萬一。
說明: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
(1)井上消防材料庫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2)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裝備消防列車。
(3)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一)礦井外因火災事故的處理計劃
1)立即撤出災區和一旦發生瓦斯、煤塵爆炸而受到威脅區域的人員,以及可能發生風流逆轉而波及區域的人員。
2)全力搶救遇險人員。要對井下災區進行全面分析、偵查,弄清遇險人員數量及分布情況,全力以赴進行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煙霧向人員集中的地方蔓延。
3)進入災區前要切斷電源,防止人員觸電或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4)在救災過程中要設專人檢查沼氣和風流變化,并控制煤塵飛揚,在有爆炸危險時,要立即退出災區。
5)火災初期應利用現場條件,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制火源直接滅火,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當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
6)進風井口、井筒、-140車場、-320運輸大巷等主要進風巷道發生火災時,為搶救井下工作人員,在進風側人員全部撤離,妥善采取阻止火災蔓延的措施后,組織全井反風。也可采取風流短路措施,但必須事先將短路后受影響區域內的人員全部撤出。
7)回風井發生火災時,風流方向不應改變。為防止火勢增大,在以不引起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爆炸危險為原則的前提下,可酌情減少礦井風量。
8)在采區水平巷道中滅火時,一般保持正常通風,根據爆炸性混合氣體濃度決定增大或減少火區供風量。如火災發生在采面運輸巷道中時,為迅速救出礦工或阻止火勢蔓延,可減少采面供風量或進行采面局部反風,使遇險人員自救退出。如采取減少風量救人時,要防止造成災區貧氧和瓦斯積聚。滅火工作也要從進風側進行。
9)采面發生瓦斯、煤塵燃燒時,應用干粉滅火器、砂子、巖粉等,將滅火人員分布開,對整個燃燒線進行滅火。
10)采面回風巷道著火時,必須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區瓦斯涌出和積聚。
11)當著火巷道中充滿大量瓦斯,在不需要救人時,不得派救災人員進入火源地點冒險滅火或探險;充滿大量瓦斯的獨頭巷道,隨已通風,但瓦斯濃度仍然迅速增加時,也不得入內滅火和在獨頭巷道中建造防火墻封閉火區,而要在遠離火區的安全地點建造防火墻封閉火區。
12)平巷獨頭巷道迎頭發生火災,瓦斯不超過2%時,在通風的情況下,用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機、水等直接滅火。滅火后,必須仔細清查陰燃火點,防止復燃。
13)火災發生在獨頭煤巷的迎頭時,在通風情況下,瓦斯不超過2%時,可直接滅火。
14)火災發生在平巷獨頭煤巷的中段時,滅火中必須時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嚴禁用局部通風機風筒把瓦斯排除經過火點,如情況不清時,應遠距離封閉。
15)火災發生在上山獨頭煤巷迎頭,在瓦斯不超過2%時,滅火工作要加強通風、排除瓦斯。如瓦斯超過2%仍在繼續上升時,要立即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遠距離進行封閉。
16)若火災發生在上山獨頭巷道的中部時,不得直接滅火,要在安全地點進行封閉。
17)火災不管發生在上山獨頭煤巷的什么地點,如局部通風機已停止運轉,在無需救人時,嚴禁人員進入滅火或偵察。
18)在整個處理火災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和煤塵,嚴密監測爆炸氣體的變化,定時采集分析氣樣,觀察災區氣體和風流變化。但瓦斯濃度達到2%并繼續增大,有爆炸危險時,必須把全部救災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
19)滅火工作必須從火源進風側進行。用水滅火時,水源要充足,避免滅火時產生大量水蒸氣,引起水煤氣爆炸。水流應向火源外側噴射,隨著燃燒物溫度的降低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同時必須有充足的風量和暢通的回風道,以防止水煤氣積聚發生爆炸。
20)在撲滅上山或下山巷道發火時,必須采取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紊亂和逆轉的措施,以保證救災人員的安全。
21)在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要在維持局部通風機正常通風的情況下積極滅火,禁止隨意停止風機運轉,以防瓦斯超限造成爆炸事故。
22)火藥庫著火時,應先將雷管運出,然后將其他爆炸材料運出。如果因高溫人員不能進入時,則應迅速關閉防火門,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23)絞車房著火時,應將火源下方的礦車固定,防止燒斷鋼絲繩,造成跑車傷人。
24)液體著火時,可用滅火器、巖粉、砂子等滅火。用泡沫、干粉進行滅火時,應從燃燒液體邊緣開始逐漸向中心噴射。
25)撲滅瓦斯燃燒引起的火災時,不得使用震動性的滅火手段,防止事故擴大;可用干粉、惰性氣體滅火;如有浮煤參與燃燒時,可用泡沫或水滅火。
26)撲滅電氣火災,必須先切斷電源。電源無法切斷時,只能用絕緣滅火器材滅火。
27)采用隔絕法封閉火區時,應遵守下列原則:
(1)封閉火區前,必須根據瓦斯、氧氣等氣體的變化來決定通風方法和封閉的程序。
(2)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縮小火區范圍。
(3)首先建造臨時防火墻,然后建永久防火墻。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時,應設置防爆墻,在防爆墻的掩護下建永久防火墻。
(4)若有多條巷道需要進行封閉時,應先封閉支巷,最后封閉主要巷道。
(5)在建造防火墻時,必須注意:
① 進回風巷道中的全部防火墻應同時建造。
② 火區總進風巷道和總回風巷道中的防火墻要開有門孔。
③ 為防止在火區產生可燃性的混合物,可采用以下封閉防火墻封口的方法:
a)首先封閉進風巷道中的防火墻。
b)進、回風巷道中的防火墻同時封閉。進、回風巷道中的防火墻同時封閉時,必須在建造這兩個防火墻時預留門孔。封堵門孔時,必須統一指揮,密切配合,以最少的時間同時封堵。在建造防爆墻時也應遵守這一程序。
(6)火區臨時封閉后,人員要立即撤出危險區,進入檢查或加固密閉時,要在24小時后,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7)若在封閉的火區中發生爆炸,防火墻被破壞時,嚴禁派人進入火區查看或恢復已破壞的防火墻,應在較遠的安全地點重新建造防火墻。
28)在整個處理火災事故過程中,應保證災區與井下基地、井下基地與地面指揮部之間的通訊聯系暢通。以確保指揮靈活,及時進行協調。
29)巷道中空氣溫度達到40℃時,搶救人員進入災區時間不得超過25分鐘,溫度越高進入災區時間越短。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災害)的處理計劃
1)應馬上確定災區發生位置、時間,通過考勤、井下人員定位跟蹤、充電房、驗身房確定災區人員數量。
2)按避災路線撤出災區及受威脅區域的人員。
3)全力以赴搶救遇險人員。要對井下災區進行全面分析偵察,弄清遇險人員數量及分布情況,全力以赴進行搶救。
4)進入災區前要切斷電源,防止救護人員觸電或產生電火花,發生二次爆炸。
5)進入災區后發現幸存者,應立即配用防護儀器將人救出災區,發現火源要立即撲滅。
6)處理冒落區,清理阻塞物,恢復通風。
7)在井筒、井底車場或石門發生爆炸時,救人和恢復通風應同時進行,若通風設施已破壞,短時間內不能恢復通風時,要全力以赴救人。
8)若在采掘工作面發生爆炸時,應同時沿進風側和回風側進入救人。
9)為了搶救人員,排除爆炸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要在查清確無火源的基礎上,盡快恢復通風,如果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流方向的人員,為緊急救人,應在保證進風方向人員已安全撤出的情況下,采取區域反風或局部反風。反風后,進入原回風側引導人員撤離災區。
10)當獨頭巷道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架損壞嚴重的情況下,在確知災區無火源,同時遇險人員已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強行救人。要在恢復通風維護好支架后,方可進入搬運人員。
11)在救災過程中,若發生連續爆炸,為搶救遇險人員,可利用爆炸間隙進入災區。但要掌握爆炸間隙的最短時間。進入災區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若瓦斯濃度達到2%并在繼續上升時,要立即退出災區。若災區無人或人員已犧牲時,嚴禁利用爆炸間隙進入災區。待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險后再行進入。
12)若災區因冒頂引起巷道阻塞時,要立即退出,尋找其他巷道進入災區。若遇獨頭巷道,應及時維護好巷道和清理阻塞物。若巷道阻塞嚴重,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恢復通風后再進入。
13)火災引起的爆炸事故或搶救遇險人員有明火存在時,應同時救人滅火,并派專人檢查瓦斯,防止瓦斯積聚。
14)要注意檢查災區內CH4、CO、CO2、O2的濃度,檢查溫度及通風設施情況。
15)穿過支架破壞地區時,要架好臨時支架,保證退路安全。
16)通過支架不好地點時,要逐個順序通過,不要推拉支架。
(三)礦井頂板事故的處理計劃
1)、掘進工作面發生頂板事故時如何處理
1、分析、研究發生冒頂的原因,積極探明冒頂區的范圍和被埋、壓堵人員的人數和位置。
2、積極恢復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果暫不能恢復時可利用用水管,壓風管路等對埋壓、堵截人的人員輸入新鮮空氣。
3、制定相關的措施,處理冒頂前,首先維護好處理冒頂人員的空間,然后堅持由外往里的順序,循序漸進,清理出來的貨物,必須及時運走,保證退路通暢;清理出來的空間及時支護好,防止二次冒頂,必要時可開掘通向遇難人員的專用通道。
4、遇到在塊巖石威脅遇難人員時,可使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但應盡量避免破壞巖石的堆積狀態。
2)、采煤工作面發生頂板事故時如何處理
1、對預掘、預采、準備安裝與回撤的工作面,以及正在使用過程中的巷道,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及主管部室,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如工作面與四鄰的關系,已揭巷道有無斷層、褶曲地質構造情況,頂板巖性及破碎程度等;編制符合實際的規程與措施,主管科室嚴細審批,并負責監督貫徹及執行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新的變化時,要及時上報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
2、根據工作面的具體情況,合理選用支護形式和支護材料,特殊性支護如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及采掘工作面遇地質構造時,必須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維護好頂板。如-470水平延伸,隨著采深的增加,工作面有沖擊地壓現象,在工作面上巷采取打超前支護150米長,一梁四柱,柱距最小時為0.25米,上下巷及工作面分階段斷頂,煤體鉆屑、煤層注水,工作面內打卸壓孔,加強巷幫及頂板的管理,合理采用煤層頂板管理方法,并做好失修巷道的維護工作。
3、建立正常的工作面頂、底板觀測制度,搜集、整理礦壓數據。掌握初次來壓、周期來壓及地壓的顯現規律,以便制定有效的措施,指導生產。
4、跨巷、過舊巷回采的工作面,根據現場情況,提前做好預防工作,防止回采過程中出現事故。受采動影響的巷道,需要提前做好巷道支護工作,防止巷道發生片幫或變形,人員行走容易傷人。
5、井下所有的作業場所都嚴禁空頂作業。施工人員必須在正規支護或臨時支護的掩護下方可施工。
6、對頂板破碎巷道可考慮采用架棚支護或其它方式加強支護。二段41層五片煤質軟,易片幫,頂板淋水,巖石有裂隙,頂板不易留住,掘進及回采時要加強頂板支護,可考慮采用錨索、預應力錨桿、鋼帶、金屬網聯合支護。對于采煤工作面上、下兩巷易片幫的巷道,可采用預先打設預應力錨桿、掛鋼帶、金屬網或塑網進行固幫等。必要時采用錨噴維護巷道,采煤工作面要加強聯頂措施,使用鉸接頂梁或其它材料支護頂板。
7、采煤工作面回撤支柱時,必須按照由里往外,由下往上的順序進行,嚴禁由上往下或抽條回撤;撤下的支柱必須戧在末排柱上,嚴格按安全規程上的規定執行。
8、對沿空留巷的巷道,選用合理的支護形式,如在二采六片皮帶道留巷,采取錨索、網及預應力錨桿和發石墻聯合支護。
9、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單體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單體液壓支柱;必須加強單體液壓柱的檢修工作,新單體液壓支柱必須逐根進行打壓,穩壓和封閉試驗,使用時發現失效支柱要立即更換,不合格的單體液壓支柱不準入井。
10、每個采煤工作面必須備足備用材料,備用的鉸接頂梁、單體液壓支柱,不得少于工作面正常使用的20%,另備用5立方米以上木料。
11、節假日放假前一小班,必須做好停工前的檢查,加強工作面支護;開工前,一定要經礦、部、段三級聯合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開工。
12、維修失修的巷道時嚴禁分段施工,避免人員通過冒頂區造成傷人事故。
3)、人員救助
1、探明冒頂區范圍及被埋壓、堵截人員數。
2、恢復冒頂區正常通風,如一時無法恢復,可利用水
管或壓風管向被埋壓、堵截人員輸送壓縮空氣。
3、如短時間內無法處理完冒區時,用水管、壓風管輸送給養、雞蛋、牛奶、飲料、給里部人員。
4、在處理事故中,必須始終堅持由外向里的順序進行,并加強支護,防止二次冒頂。
5、遇有大塊巖石威脅遇險人員,可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巖石塊,盡量避免破壞冒落巖石堆積狀態,不得亂刨、亂挖。
(四)、礦井水災事故的處理及避災路線
1、防突水處理措施
1)成立防突水組織機構。
2)將“三防”預案及時貫徹到段隊和班組,熟知救災、防災
和避災路線。
3)如發現采空區冒水或涌水量突然增加應立即通知調度及相關人員,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加開水泵,關閉防水門,調節水倉控制閘門,控制吸水井入水量。應急指揮部立即根據涌水量情況作出相應的措施。
4)考勤室核實每天當班及上一班出勤人數和入井及升井人數。
5)地測技術人員調查了解透水地點、巷道的情況,調查了解預測涌水量。
6)及時向公司匯報,組織各單位人員搶險救災。
7)上報市、區煤管局請求支援。
2、突水時避災路線
1)井下發生突水時,發現事故的人員要立即用附近的電話向調度室匯報,同時通知附近施工段隊的人員撤離突水現場。
2)調度員要將出現涌水的地點、水勢情況向礦值班領導詳細匯報。按照礦的要求及防水預案撤退路線,通知井下人員撤離工作面。
3)避災路線
(1)-470水平區域
工作地點→二段主副井片盤車場或無涌水的井筒(二段副井井筒或二主井井筒)→地面
工作地點203、204段→七片運輸大巷→七片片車場(主副井)→-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2)-320右部區
工作地點→右部區運輸巷(或回風大巷)→-320主副井車場→-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3)-320左部區
工作地點→左部區一采運輸巷→-320主副井車場→-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4)二、三片區域
工作地點→二、三片主副井車場→-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3、備用防突水物資及設備
1)水泵 MD280 1臺(含電機)
水泵 4DA8×6 1臺
2)空氣開關 60A 2臺
3)塑料管 2寸 200米
4)按鈕 三聯式 2個
5)江砂 10m3
6)水泥 10噸
7)紅磚 2000塊
8)編織袋 2000條
9)尖鍬 20把
10)尖鎬 5把
11)膠皮桶 20只
12)木樁 200個
(五)井下機電處理計劃
井下出現停電事故,應由變電工或第一知情者將停電路線、停電范圍通知礦調度,由礦調度通知相關人員。
1、外線路突發停電事故
⑴、要求機電運輸部人員立刻與寶山變電所聯絡,了解停電原因及停電時間。
⑵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迅速通知礦調度及相關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切斷事故線路,投入備用電源供電。
⑶、迅速組織礦相關人員進行事故搶修工作。
⑷、故障排除后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常供電。
2、井下突發事故停電
⑴、接到事故停電通知后,應急指揮部人員應根據停電情況及時制定應對措施。
⑵、針對停電事故情況,會同相關人員,分析拿出解決辦法。
⑶、機電運輸部及時組織、指揮人員排除故障。
⑷、機電運輸部應與事故相關單位保持聯絡,密切注意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⑸、故障排除后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常供電。
在有突發事件時機電運輸部留有專人接聽電話,隨時接待詢問,并作出合理解答。
(六)水災事故處理計劃
1、水災事故的準備工作:
為防止突發涌水事件,各泵房備用泵要做到完好備用,隨時可以開泵,保證通訊暢通。在汛期運轉段要加派值班人員,并將井下各水平水倉清理好,每次開泵須排至最低水位。
2、水災處理計劃:
如發現采空區冒水或涌水量突然增加應立即通知調度及相關人員,同時加開水泵,關閉防水門,調節水倉控制閘門,控制吸水井入水量。應急指揮部立即根據涌水量情況作出相應的措施。
3、水災處理應急設備必須備齊,并始終保持完好狀態。
在有突發事件時,機電運輸部留有專人接聽電話,隨時接待詢問,并作出合理解答。
4、防止水災事故措施
、地面塌陷積水,做好回填地面水排通道的清理工作。
2)、做好水倉的清理工作,中央水倉和東翼水倉必須做到一倉清理,一倉備用,一倉使用。
、做好空巷積水的管理工作,在開拓掘進中必須做到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下延回采時必須探明上部采區的積水情況,防止老頂垮落后有積水泄出。
、定期對主排系統進行測能,保證排水效率。
、加強對入井電纜,主排水泵供電設施的現場維護和檢查,確保供電安全可靠。
5、防范采空區透水措施:
1)、對于工作面所遇鉆孔采取超前打鉆探水,待確定無危險后在進行正常掘進及回采。
2)、對于有影響采空區積水進行打鉆放水,放水后在進行回采及掘進。
3)、對于周邊小煤井對其進行監測,確保小煤井不存在超在越界開采行為
6、在發生透水事故時
1)、撤出災區人員,規定受到透水威脅的地點的所有人員安全撤退路線。
2)、在現有排水設備能力不足時,應增設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臨時排水管)
3)、針對具體情況進行阻水并制定安全措施。
4)、在有流沙涌出跡象前必須建筑濾水墻,并規定濾水墻的位置和建筑順序。
5)、必須保證排水設備不被淹沒其中,當水和泥砂威脅到泵房安全時,在下部水平的人員撤出后將水和泥砂引入下部巷道。
6)、在有瓦斯從水淹區域涌出的危險時,應制定排除瓦斯的措施。
7)、制定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
(七)運輸事故處理計劃
1)根據事故性質確定,一般事故由運輸段負責人現場指揮處理。機電運輸部工程技術人員檢查、驗收事故處理情況。
2)較重的事故,由機電運輸部工程技術人員,現場制定處理事故方案,并指導、監督處理事故。
3)處理事故時,應保證提升運輸系統運轉正常,通訊系統聯系暢通。
(八)主扇事故處理計劃
1、礦主扇出現事故,應立即向礦調度匯報并通知有關人員趕到現場;同時啟動備用扇。
2、啟用備用扇程序
3、啟動堞閥時先手動(防止堞閥被凍?。┖?,再啟動電動。避免電動啟動時電流過大造成事故。
4、同時關閉事故扇堞閥保證在八分鐘內完成準備工作。
5、堞閥造作完成,啟動備用扇。
6、現場指揮處理事故;
7、根據事故性質確定,一般事故由機電段負責人現場指揮處理。機電運輸部技術人員檢查、驗收事故處理情況。
8、較重的事故,由機電運輸部工程技術人員,現場制定處理事故方案,并指導、監督處理事故。
第四部分:
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災害發生時,現場人員行動的一般原則
1、災區人員行動的基本原則
(1)積極搶救
災害事故發生后,處于災區內以及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搶救時,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嚴禁冒險蠻干和驚慌失措,嚴禁各行其是和單獨行動,要采取防止災區條件惡化和保障救災人員安全的措施,特別要警
惕并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觸電、頂板垮落、再次火災等新事故發生。
(2)及時報警
在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地點及附近人員,應認真準確地分析、判斷災情,在積極、安全地消滅和控制事故的同時,及時利用最近的電話或其它方式向井上調度匯報,迅速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
(3)安全撤離
當受災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條件或搶救時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應由瓦檢員、本班的值班段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災害預防預案中規定的撤退路線和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盡量選擇安全條件好、距離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在撤退時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根據災情使用防護用品和裝備,要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己的風格,主動承擔工作任務,照料好傷員和年老體弱的同志。遇有積水區、垮落區等危險地段,應探明情況,謹慎通過。
(4)妥善避災
如無法撤退(通路冒頂阻塞或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等)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筑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筑的臨時避難硐室,或者選擇災區較安全的地點進
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災,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礦山救護隊的援救。
2、在災區避災的行動原則
(1)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筑好的避難硐室或其它安全地點暫時躲避,也可利用工作地點的獨頭巷道、硐室或兩道風門之間的巷道、用現場的材料修建臨時避難硐室。
(2)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千萬不可過分地悲觀和憂慮,更不能急躁盲動,冒險亂闖。人員在避難硐室內應靜臥,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和空氣消耗,借以延長待救時間。要樹立獲救脫險的信念,互相鼓勵、統一意志,以旺盛的斗志和極大的毅力,克服一切艱難困苦,堅持到安全脫險。
(3)加強安全防護
要密切注視事故的發展和避災地點及其附近的煙氣、風流、頂板、水情、溫度等的變化。當發現危及人員安全情況時,應就地取材構筑安全防護措施,如:用支架、木料建防護擋板,防止冒頂煤、矸垮入避難硐室;用衣服、風筒堵住避難硐室的孔隙或建臨時擋風墻、吊掛風簾,防止有害氣體漏入。在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限的環境中避災時,要堅持使用自救器。
(4)改善避災地點的生存條件
如發覺避災地點條件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轉移到附近的其它安全地點。離開原避災地點后,應在轉移行進沿途設置明顯指示標記,以便救護隊跟蹤尋找。若因條件限制無法轉移時,也應積極采取措施,努力改善避災地點的生存條件,盡量延長生存時間。
(5)積極同救護人員取得聯系
應在避難硐室外或所在地點附近,采取寫字、遺留物品等方式,設置明顯標志,為礦山救護隊指示營救目標。在避災地點應用呼喊、敲擊頂幫或金屬物等方式發出求救信號,與救護人員取得聯系。如果可能,可尋找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盡快與井上、下領導人通話。
(6)積極配合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
在避災地點聽到救護人員的聯絡信號,或發現救護人員來營救時,要克制自己的情緒,不可慌亂和過分激動,應在可能的條件下積極配合。脫離災區時,要聽從救護人員的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并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3、災區人員自救、互救的行動原則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的有害氣體濃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必須及時正確地佩戴自救器,并嚴格制止不佩戴自救器的人員進入災區工作,或通過窒息區撤退,撤退時要根據災害及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對應措施。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各行其是,單獨行動。
(2)在災區地點或撤退途中,發現受傷人員時,只要他們一息尚存,就應組織有經驗的同志積極進行搶救,并運送到安全地點。
(3)對災區內營救出來的傷員,應妥善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并根據傷情,就地取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臨時固定等急救處理。
(4)在現場急救和搬運傷員的過程中,方法要得當,動作要準確、輕巧,避免傷員擴大傷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災區內避災待救時,所有遇險人員應主動把食物、飲用水交給避災領導人統一分配,礦燈要有計劃使用。每人應積極完成自己承擔的任務,精心照料傷員和體弱的同志,共同度過難關,安全脫險。
第四部分:
發生事故(災害)時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時的應急措施
(1)在井下不論是誰發現煙氣或明火等火災災情時,都應立即向現場領導人匯報,并迅速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員及受火災威脅區域的人員。
(2)現場人員要準確地分析判明火災的原因、地點及災害程度、蔓延方向等,并把這些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報告。
(3)發現初起火災時,現場人員切不可驚慌失措,盲目行動,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起來,利用就近的水、砂子、黃土、滅火器等器材和工具滅火,控制火勢發展、蔓延。若是電器火災,要先斷電再滅火。
2)火災事故時的安全撤退和避災待救措施
(1)若火勢很大,現場人員難以就近取材滅火或控制災情時,應迅速戴好自救器(同時幫助受傷人員戴好)退出災區。撤退時要首先判明或了解事故的原因、地點、范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情況、通風系統、風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與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系,并根據災害預防預案及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方法。
(2)撤退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不能狂奔亂跑,應在瓦檢員或本班值班段長及有經驗老工人帶領下,有組織
地撤退。
(3)處在火源上風側的人員,應迎(逆)著風流撤退。
(4)處在火源下風側的人員,火勢小越過火源沒有危險時,可迅速穿過火區到火源上風側;或順風撤退,但必須找到捷徑盡快進入新鮮風流中撤退。
(5)若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出時,應在設有儲存備用自救器的避難硐室內換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
(6)撤退行動既要迅速果斷,又要快而不亂。撤退時應靠巷道有連通出口的一側行進,避免錯過脫離危險區的機會。同時,還要隨時注意觀察巷道和風流的變化情況,謹防火風壓可能造成的風流逆轉。
(7)若無論是逆風或順風撤退,都無法躲避火災和煙霧可能造成的危害,則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沒有避難硐室時,應在煙氣襲來之前,選擇合適地點,利用現場條件、材料快速構筑臨時避難硐室,進行避災自救。
3)在煙霧巷道里的避災自救措施
(1)一般不在無供風條件的煙霧巷道中停留避災或建立臨時避難硐室,應佩戴自救器采取果斷措施迅速撤離有煙霧
的巷道。
(2)在自救器使用超過有效防護時間或無自救器時,應將毛巾潤濕堵住嘴鼻迅速撤到新鮮風流中,也可對著有風(必須是新鮮無害的)的風筒呼吸,或就近尋找沒有火煙污染的地點,構筑臨時避難硐室,避災待救。
(3)一般情況下不要逆煙撤退,除非在附近有脫離危險區的通道出口而又有脫離危險區的把握時,或者是只有逆煙撤退才有爭取生存的希望時,才可以采取這種撤退方法。
(4)有煙霧且視線不清的情況下,應摸著巷道壁前進,以免錯過通往新鮮風流的聯絡出口。
(5)煙霧不大時,也不要直立奔跑,應盡量躬身彎腰,低著頭快速前進;煙霧大時,應貼著巷道底和幫壁,摸著鐵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
(6)在高溫濃煙的巷道中撤退時,應注意利用巷道內的水浸濕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辦法降溫。
(7)在煙霧巷道里無論遇到多么危險的情況,都不能驚慌,不要狂奔亂跑。要堅定戰勝困難的信念,善于根據感覺和觀察迅速辨認方向及自己所處的位置,善于根據風流的大小和方向、煙氣的來源及溫度的高低判斷火災情況,以便做出正確的決策,通過捷徑脫離煙霧危險區。
4)不同火災地點的避災自救措施
(1)獨頭巷道發火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① 獨頭巷道火災多因電器設備故障或違章爆破造成,其特點是發火突然,但初起火災一般不大,發現后應立即佩戴自救器,并及時采取有效、果斷措施撲滅。
② 掘進巷道風筒一旦被燒,工作面通風就被截斷,人員逃生的出路也被切斷。因此,巷道著火后,位于火源里側的人員,應盡一切可能穿過火源撤至火源外側,然后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滅火或撤退方法。
③ 人員被火災堵截無法撤退到火源外側時,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一切可能迅速拆除引燃的風筒,撤除部分木支架(在不至于引起冒頂的情況下)及一切可燃物,切斷火災向人員所在地點蔓延的通路。然后,迅速構筑臨時避難硐室,并嚴加封堵,防止有害煙氣侵入。在利用水控制火勢、阻止火災向人員避災地點蔓延時,應特別注意水蒸氣或巷道冒落給避災人員帶來的威脅。
④ 如果其他地區著火使獨頭掘進巷道的巷口被火煙封堵,人員無法撤出時,應立即用風帳、擋風墻(可利用巷道中的風筒建造)等將巷口封閉,并建臨時避難硐室。條件許可時,可在獨頭工作面與火源之間,建造多道隔離風帳、風
墻。若火煙通過局部通風機壓入巷道時,則應立即將風筒拆除。
(2)采煤工作面發火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① 發現火災后,現場人員要立即佩戴自救器,并幫助受傷人員戴好。在正確判定火源位置、火勢大小后,立即向當班值班段長匯報,并通知采面的工作人員。
② 當班值班段長應把大家組織起來,利用現場的一切滅火設施和材料撲滅火災,并迅速利用附近的電話向井上調度室報告,向可能受波及區域發出報警。
③ 當受災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條件或搶救時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應由瓦檢員、當班的值班段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組織人員沿迎(逆)風方向撤出災區。
(3)機電硐室發火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① 發現火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佩戴自救器,利用現場存放的滅火器和砂滅火。為了不失時機地將火消滅在初起階段,可在帶電的狀態下滅火,故不宜用水或使用有導電性能的滅火器材。滅火時,應指派人員迅速向公司調度報告,并向受威脅區域人員發出警報。
② 組織人員積極搶運硐室內的易燃器材。
③ 切斷硐室內的電源。
④ 當火勢大難以撲滅時,應立即撤出人員,關閉防火門或在硐室內、外同時懸掛風幛。
(4)巷道中的電纜著火時的臨場搶救措施
① 發現電纜著火后,應迅速切斷電源,并立即截斷著火電纜,防止延燃。
② 組織人員在切斷電源后進行滅火,同時將接觸電纜的易燃物、材料等與電纜分開。
2、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措施
1)防止爆炸時遭受重大傷害的措施
(1)爆炸前的預兆
據親身經歷過瓦斯爆炸的同志回憶,瓦斯爆炸前感覺到附近空氣有震動的現象發生,有時還發出咝咝的空氣流動聲。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吸收大量氧氣所致,一般被認為是瓦斯爆炸前的預兆。井下人員一旦發現這種情況時,要沉著、冷靜,立即采取防止爆炸傷害的措施。
(2)防止爆炸時遭受重大傷害的措施
背向空氣震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降低身體高度,避免
沖擊波的強力沖擊,面部貼在地面,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火煙。最好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的暴露面積,避免燒傷。
2)掘進工作面發生爆炸后礦工的自救、互救措施
(1)發生小型爆炸時
掘進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壞,遇險人員未受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
① 立即打開隨身攜帶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災巷道,到達新鮮風流處。
② 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
③ 不能行走的傷員,在靠近新鮮風30m~50m范圍內,要設法抬運到新風處;如距離遠,則只能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搬運。撤出災區后,要立即向公司領導或公司調度報告,派礦山救護隊搶救。
(2)發生大型爆炸時
掘進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堵,但遇險人員受傷不重時:
①應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處。
② 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的地點,在外面建風帳防止有害氣體侵入,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構筑臨時避難硐室,等待救助。
③ 待救時,要相互安慰、穩定情緒,注意檢查待救地點的安全情況,并有規律地發出呼救信號。
④ 對于受傷嚴重的人員,要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
(3)險區附近的人員,在未受到傷害的情況下,要發揚高度的階級友愛精神,積極進行搶救。
① 立即向現場領導報告,并通過電話及其他方法向公司調度室報告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遇險人數和其他災情。
② 佩戴好自救器進入受災巷道,對距新鮮風流較近的傷員進行搶救。
③ 阻止未配用自救器的人員進入災區,防止事故擴大。
3)采煤工作面發生爆炸后礦工的自救、互救措施
(1)采煤發生小型爆炸
采煤發生小型爆炸時進、回風巷道一般不會被堵死,通風系統也不會遭到大的破壞,爆炸所產生的CO和其他有害氣體較易被排除,在這種情況下:
①爆源上風側的人員,一般不會嚴重中毒,應迎(逆)著風流撤退。
② 爆源下風側的人員,應迅速佩戴自救器,經安全地帶通過爆源到達上風側,即可避災脫險。
(2)如果發生嚴重的爆炸事故,可能造成工作面冒頂垮落,使通風系統遭到破壞,爆源的上、下風側都會積聚大量的CO和其他有害氣體。
① 沒有受到嚴重傷害的人員,都要佩戴好自救器,并幫助傷員戴好。
② 如果冒頂不嚴重在爆源上風側的人員,要迎(逆)著風流撤出。爆源下風側的人員,要經安全地帶通過爆源撤到新鮮風流處。
③ 如果冒頂嚴重撤不出來,應協助轉移傷員,集中在較安全的地點待救。附近有獨頭巷道時,也可進入暫避,并盡可能用木料、風筒等建造臨時避難硐室。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下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
4)爆炸波及區域礦工的自救與互救
(1)聽到爆炸聲或感受空氣的顫動現象、看到有濃煙等征兆時,受爆炸波及區的人員不要驚慌,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就近報警,有組織地沿避災路線撤到安全地點。
(2)靠近事故地點的人員,一時來不及佩戴自救器時,應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地面,最好是俯于水溝附近,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蓋住身體漏出部分,避開沖擊波,免受燒傷,并盡量減少呼吸,以防中毒;然后取下身上的自救器戴好。
(3)由于自救器防護時間有限,當災區范圍大時,遇險人員可進入預先構筑的避難硐室,換上防護時間較長的自救器退出災區。
(4)因爆炸導致巷道垮落、濃煙大火封住巷道無法通過及弄不清事故地點,人員退不出來時,應撤到就近的避難硐室;或退到頂幫堅固、無有害氣體、近水處等安全地點待救;或在兩道風門之間、機電硐室、獨頭巷道等處,利用身邊的材料構筑臨時避難硐室靜臥待救。
(5)待救期間要隨時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應立即轉移。在撤退、轉移的路線上和躲避地點,都要留有明顯標記,并有規律地發出求救信號。
第五部分:避災路線
(一)、火災或瓦斯爆炸事故時避災路線
當礦井發生瓦斯、煤塵事故或火災時,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迎著新鮮風流方向撤出險區,礦井反風時,必須迎著改變后的新鮮風流方向撤出險區。
正常通風時:
(1)-470水平區域
工作地點→二段主副井片盤車場或無涌水的井筒(二段副井井筒或二主井井筒)→地面
工作地點203、204段→七片運輸大巷→七片車場(主副井)→-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2)-320右部區
工作地點→右部區運輸巷(或回風大巷)→-320主副井車場→-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3)-320左部區
工作地點→左部區一采運輸巷→-320主副井車場→-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4)二、三片區域
工作地點→二、三片主副井車場→-140水平→一段主副井→地面
礦井反風時:
(1)-470水平區域
工作地點→二段風井底彎→風井-240標高→一段風井→地面
(2)-320右部區
工作地點→右部區回風大巷→-320二段風井→風井-240標高→一段風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