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雨山煤礦礦井停電應急預案
寶雨山公司寶雨山礦
二0一一年四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2、編制依據
3、適用范圍
4、工作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組織體系
三、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級別
2、應急響應行動
3、分級響應
4、指揮與協調
5、全礦動員與參與
6、應急結束
四.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資源保障
2、應急支援與搶險裝備保障
3、交通運輸保障
4、醫療衛生保障
5、物資保障
6、全礦動員保障
五、善后工作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礦井的綜合抗災能力,保障礦井的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當礦井遇到突然停電時避免發生混亂,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擴大,以最低限度降低危害影響程度,制訂科學有效大范圍停電預案;開展停電救援和緊急處置演習,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對礦井大面積停電事故時的應變、指揮、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置能力。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302號)、《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446號)、《煤礦安全規程》和公司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寶雨山煤礦全礦、井下、主扇、局扇(煤、巖巷)發生停電或主要區域、主要設備停電的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4、工作原則
4.1保護人身安全為原則:(1)局部停電造成停風時,必須立即停工,撤到進風巷中。(2)主扇停止運轉不超過10分鐘,受風影響的工作面,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工作面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中待命。
4.2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做好應對突發性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防患于未然。
4.3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因地制宜、全面部署、加強礦井供電設備、設施的定期檢查、檢修、提高電氣設備的可靠性。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礦井大范圍停電事故發生;制訂科學有效的礦井供電恢復預案,避免發生混亂,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擴大。
4.4行政首長負責制;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協調合作,共同完成大面積停電事故的處理、人員撤離、搶險救援和恢復供電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1、寶雨山煤礦礦井停電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楊文安
副組長:魏永前、李新功
成 員:陳偉明、周孟臣、張喜傳、崔平建、鄧亞良、尚宏偉、劉永山、何春國
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電科
主任:李新功
副主任: 陳偉明、鄧亞良
聯系電話:0379--69518156
負責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時了解、掌握、報告事故搶險進展情況。.
3、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職責
(1)制定和修定寶雨山煤礦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理預案;
(2)決定所發生的事故是否需要實施應急救援;
(3)組建應急處理隊伍,組織實施人員訓練和預案演習,督促、檢查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4)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令,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和救援行動,現場處理突發事件;
(5)組織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和應急處理經驗;
(6)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4、組織體系
領導指揮小組人員分工
組長:發出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指揮長完成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和協調工作。
成員下設8個小組:
(1)醫療救護組:
組 長:張傳有
副組長:李宗海 劉發財
成 員:馬志國 劉福輝 李佳偉 董海霞
(2)現場指揮組:
組 長:李新功
副組長:陳偉明 周孟臣 鄧亞良
成 員:于治安 尚宏偉 劉永山、何春國
(3)現場搶險、現場勘察組:
組 長:李新功
副組長:陳偉明 周孟臣 張喜傳
成 員: 崔平建 鄧亞良 尚宏偉 劉永山 何春國(及事故單位隊長)
(4)現場保衛組:
組 長:張傳有
副組長:胡愛軍 汪懷征
成 員:民警隊人員
(5)后勤物資保障組:
組 長:魏永前
副組長:關衛國 張士釗 張傳有
成 員:丁炎福 王喜軍 閆國戰 魏順安 王宗海
(6)善后處理組:
組 長:馮洪武
副組長: 張士釗 張傳有 段兆華
成 員: 魏順安 王獻德 王宗海
(7)事故調查組:
組 長:李新功
副組長:陳偉明 周孟臣 張喜傳
成 員: 崔平建 鄧亞良 尚宏偉 劉永山 何春國(及發生事故現場人員)
(8)技術專家組:
組 長: 李新功
副組長: 陳偉明 鄧亞良
成 員: 尚宏偉 李 軍 于治安 劉永山 何春國
三、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級別
按照礦井停電范圍和事故嚴重程度,將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重大(Ⅱ級)、特別重大(I)
2、應急響應行動
Ⅱ級響應
(1)事件報告
變電操作工,負責所轄范圍內運行中的輸、配電設備安全事故報警信息的收集,并及時報告調度室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礦應急指揮辦公室在接到有關事故報告之后,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和應急處置的需要等,判斷是否啟動Ⅱ級響應,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礦應急指揮部,通報相關部門(單位)。Ⅱ級響應啟動后,礦應急指揮部同時宣布啟動本預案,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并向礦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事件控制。
Ⅱ級停電事件發生后,應急辦公室立即啟動應急程序,按礦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落實各項控制措施。
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證礦井安全,指揮部有權決定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和擴大。各崗位值班員必須嚴格服從指揮部命令,正確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值班調度人員、崗位值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置。
Ⅰ級響應
(1)Ⅰ級停電事件發生后,礦應急辦公室在大面積停電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當收到變電設備、線路因自然災害、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大面積停電事故的信息后,辦公室第一責任人及主管及分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并迅速調度事故搶險隊伍和物資儲備,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事故設備。 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分管領導視情況可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通訊、醫療、物資、人員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2)供電恢復
在發生大面積停電之后,要盡快恢復礦井供電。盡力做到安全、快速、有效的恢復礦井供電,減少因停電所造損失。在恢復供電過程中,要統一指揮、按章操作,避免擴大事故或損壞設備。
3、應急響應
(1)礦急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向上級部門報告,并立即作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帶領有關部門趕到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2)礦屬相關部門接到現場救援命令后,立即組織人員趕到事故現場,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除了及時向上級匯報外,及時正確作出處置意見,安排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4、指揮與協調
指揮:堅持民主、科學、安全、有序、及時的原則。
協調: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在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做到任務明確、分工合理、工作有序、救災成效顯著。
5、全礦力量動員與參與
建立安全信息群監制,全礦職工廣泛參與,接受群眾和新聞媒體和監督;當事故發生時,動員廣大職工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在救援行動過程中,廣泛采納群眾的合理建議,在安全管理事故救援中,充分發揮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6、應急結束
應急救援行動結束,要妥善處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認真調查事故的原因,劃分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7、總結
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寫出書面調查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匯總事故搶險工作情況和事故善后處理情況后,寫出書面總結報公司和上級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資源保障
全礦建立礦井上下通信及礦井內外通信網絡,礦井上下通信采用防爆電話,礦井內外通信采用有線或者無線電話。煤礦建立信息網,做到通信暢通,信息暢通。
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確保事故發生后有專業救援隊伍及時為其實施搶險救災。必要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救援。
3、交通運輸保障
事故發生后,由保衛科對搶險救災線路及現場實施交通管制,確保搶險救災車輛暢通無阻。
4、醫療衛生保障
現場急救主要由趕往事故現場的醫護人員對傷情較輕人員的現場救護或對傷勢較重人員的緊急處理、途中護送、送達醫院后介紹傷情以便于醫院及時施救;綠色救護通道,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確保第一時間搶救傷員。
5、物資保障
救援物資以煤礦購置儲存為主。礦供應科必須有防治礦井大面積停電事故的搶險保障物資。
6、全礦動員保障
建立全礦監督和職工廣泛參與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網和事故災害救助社會保障體制.
五、宣傳培訓和演習
應急救援預案由礦長組織、礦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學習;由安監科組織職工學習;同時做好礦區宣傳。通過學習和宣傳,達到全員職工懂得大面積停電情況下如何采取處置措施等,提高應急救援水平,增強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和對供電設施的保護意識。
六、善后工作
1、 事件調查: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礦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各有關部門(單位)認真配合調查組工作,查清事件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和事故損失等。
2、事件調查工作主要包括:調查組組成、應急救援情況調查、事件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件原因判定、事件性質和責任查明、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等,編寫事件調查報告并報上級機關。
3、大面積停電之后,機電部門要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修訂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4、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停電事件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七、獎勵與責任
對在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依規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附:寶雨山礦停電應急預案操作流程
寶雨山煤業公司寶雨山礦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