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寧東煤田馬家灘和積家井礦區是寧夏自治區境內僅存的整裝井田,自治區一直把這兩塊井田作為招商引資的條件,因此尚未批給任何單位。但就在這樣沒有批復的井田內,有幾家強勢企業置國家三令五申制止違規建設規定于不顧,大規模進行礦井建設,試想如果在這里發生了
安全事故,是不是有許多人要承擔責任呢?國家已經對
煤礦建設項目違規建設多次亮紅燈,怎么就有人敢于頂風上呢?有關部門應當好好查查,是哪些單位在干?誰下的命令?出了
事故的責任誰承擔?不能再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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