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滅火系統介紹
固定式滅火系統,是由固定安裝的滅火劑供應源、管路、噴放器件和控制裝置組成的滅火系統。它主要用于撲滅公共建筑、工廠、倉庫、大型生產裝置、貴重儀器設備和電氣設備以及各種可燃物質的火災。
本文簡要介紹一下固定式滅火系統的分類,并對不同的系統作一簡單介紹。
一、固定式滅火系統的分類 固定式滅火系統,按其所噴射的滅火劑的種類可分為: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噴水滅火系統、泡沫噴淋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煙霧滅火系統、鹵代烷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等。
二、固定式滅火系統簡要介紹 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其滅火方式分為液上噴射泡沫滅火系統和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按其安裝形式和使用場所,液上噴射泡沫滅火系統分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動式三種滅火系統;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分為固定式、半固定式兩種滅火系統。 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其使用場所、安裝方式,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移動式滅火系統和高倍數泡沫與噴水聯合等四種滅火系統。 高倍數泡沫的出現,使泡沫滅火技術產生了一次較大的飛躍。它將主要用于撲救B類火災功能,擴展到既可撲救B類火災又可撲救A類火災。
泡沫滅火方法,由覆蓋式發展成為覆蓋和淹沒兩種方式。使泡沫只能用于滅火的單一用途,擴展成既能滅火,又能消煙、排除有毒氣體和形成防火隔離帶等多種用途。鑒于這些原因,近年來高倍數泡沫滅火技術發展很快,得到了各國消防部門的重視和應用。美國、英國、聯邦德國、日本、瑞典、丹麥、荷蘭等國的高倍數泡沫滅火技術得到了較廣泛的應用。例如:我國高倍數泡沫滅火技術首先應用于煤礦,接著又用于飛機庫、鋼鐵企業、油田、油庫、船舶和油碼頭等場所。在美國大多數消防隊中都配有手提式或車載式高倍數泡沫滅火裝置。固定式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的應用也很普遍。 另外,一些工業發達國家都制定了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標準并生產系統的全套設備。自60年代以來,我國亦相繼研制和生產了多種高倍數滅火設備。
噴水滅火系統:按其噴頭結構不同,分為閉式滅火系統和開式滅火系統。在閉式滅火系統中,按其使用場所的需要又分為濕式、干式和預作用式三種滅火系統;在開式滅火系統中又分為雨淋、水幕和水霧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固定滅火系統中應用歷史最久、范圍最廣的一種滅火系統,具有工作性能穩定、適用范圍廣、安全可靠、維護簡便、投資少、不污染環境等優點,可用于各種建筑中允許用水滅火的保護對象的場所。 而以上各類滅火系統,接滅火方式、使用場所、安裝形式或噴頭結構,又可以進行分類。 泡沫噴淋滅火系統 泡沫噴淋滅火系統一般分吸入空氣型(簡稱吸入型)和非吸入空氣型(簡稱非吸入型)兩種。
⑴吸入型泡沫噴淋滅火系統,是由固定泡沫混合液泵(或水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貯罐、單向閥、閘閥、過濾器、泡沫混合液管線、泡沫噴頭、水源、動力源及自動探測裝置等部分組成。 這些設備和零部件,都必須是由國家或有關部門鑒定而正式生產的正式合格產品。水可以直接來自天然水源(如江、河、湖、海),也可以來自專設的消防水池。無論來自何處,水質必須保證不影響泡沫的形成和泡沫的穩定性。嚴禁使用含有化學防腐劑、破乳劑、添加劑或含有油的污水以及其他能夠影響泡沫性質的水。動力源通常由兩個獨立的電源供電或由兩個獨立供電線路環形供電,也可用柴油機作動力源。
⑵非吸入型泡沫噴淋滅火系統的組成和工作原理與吸入型泡沫噴淋滅火系統的組成和工作原理基本上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吸入型泡沫噴頭能夠吸入空氣,泡沫混合液經過空氣的機械攪拌作用,再加上噴頭前金屬網的阻擋作用形成泡沫;而非吸入型泡沫噴淋系統采用的噴頭,沒有吸空氣的結構,從噴頭噴出的是霧狀泡沫混合液。由于沒有空氣機械攪拌作用,所以泡沫倍數比吸入型噴出的泡沫倍數低。非吸入型的泡沫噴頭可以由水霧噴頭來代替。